关于开展2025年度上海市人才计划(东方英才)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处室: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上海重要讲话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全国教育大会精神和市委十二届五次、六次全会、上海市教育大会精神,根据《上海市人才计划管理办法》(沪委人〔2023〕4号)现就做好2025年度上海市人才计划(东方英才)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分类及遴选名额
1.领军项目 遴选名额1人
2. 教师项目 遴选名额1人
3. 拔尖项目 遴选名额1人
4. 青年项目 遴选名额2人
二、遴选范围及项目要求
(一)领军项目
1.遴选范围
学校全职在岗专业贡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的高级技能人才。在科研等专业技术一线岗位上创造优异成绩;在国家实验室、本市重点实验室、重大科学设施、重点研究中心、重大专项任务等重大平台、前沿基础和应用基础研究以及 “卡脖子”关键核心技术中从事研究工作;在集成电路、生物医药、人工智能产业领域及基础研究学科领域从事研究工作;在五个新城内的特色产业发展细分赛道从事研究工作,且近2年内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2.年龄要求
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即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专家举荐
经1名及以上本专业领域人才高峰工程入选者、在沪国家实验室主任等顶尖人才,或2名及以上在沪在职本专业领域两院院士联名推荐
4.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1日-7月31日
(二)教师项目
1.遴选范围
学校在教学实践一线的在职专任教师
(非现任校级领导)
2.年龄要求
申报人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即1974年1月1日以后出生)
3.教学要求
应具有相关企事业单位一线实践工作经历,具有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近 6 学年(2019—2025 学年)承担本校教学任务(含实训、实习等实践课程)不少于 180 学时/学年。
4.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1日-8月12日
(三)拔尖项目
1.遴选范围
学校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教授或相应职务,具有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优秀可按破格程序提供书面意见申报,可适当放宽至副教授或相应职务)
学术造诣高深,创新能力强,在开展重大原始创新和理论创新、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和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取得高质量成果,作出突出贡献,获得国内外同行公认,具有较大学术影响力;具有带领本学科赶超或引领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能带领学术团队协同攻关;
2.年龄要求
3.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1日-7月31日
(四)青年项目
1.遴选范围
学校在教学科研一线工作担任副教授及以上职务或其他相应职务,具备博士学位的专业技术人才(特别优秀可按破格程序提供书面意见申报,可适当放宽至博士后、讲师或相应职务)。
创新发展潜力大,在开展原始创新和理论创新、解决关键核心技术难题和重大社会现实问题等方面取得较高质量成果,作出较大贡献,在国内外同行中具有一定学术影响力;具有协助本学科赶超或保持国际先进水平的能力,具有较强的团队领导和组织协调能力;
2.年龄要求
3.申报时间
2025年7月11日-7月31日
三、校内遴选
各学院、处室根据文件精神,组织符合条件的青年骨干予以申报。于2025年7月11日前,报送项目候选人名单至人事处汇总,学校组织遴选并确认推荐申报名单。
注:同类项目互斥原则,每人仅限报名一项。
四、申报流程
1.系统申报 通过校内遴选的推荐候选人,由人事处统一通过“上海市人才计划统筹平台”开通账号进行网上申报。
2.信息填报 申请人通过账号直接填写申报信息。进入“东方英才计划”系统后请选择“项目类别”后,进行申报。
3.附件材料。凡是在推荐表中涉及的重要经历、成果须在附件材料中有所体现,一般应包含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明(护照或身份证)、任职证明(含现任专业技术职务证明)、国外工作证明、代表性论著、专利证明、获奖证明等。
4. 校内申报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8日
5. 人事处对申报信息进行核查后,协同党委对候选人进行校内公示。
6. 公示无异议的候选人材料,由学校统一报送教委,等待批复、答辩。
特此通知
人事处
2025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