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体师生: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的要求下,根据市教委秋季开学工作指南的总体安排和部署,本着对全体师生员工生命健康安全负责的态度,确保校园安全与稳定,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我校2020年秋季开学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告知如下:
1.返校报到时间安排:
学校按照教育部和市委、市政府、市教委关于秋季学期开学的整体要求,对开学时间做了详细的布置和安排:
2018、2019级学生9月12日—13日报到、注册、首日教育(含疫情防控教育),9月13日领书;
2020级学生10月9日—10日报到、注册;10月11日首日教育(含疫情防控教育)、领书;
2020年8月24日全校干部、职工上班;
2020年9月10日任课教师上班。全体教师要继续做好线上线下教学准备工作。
2.师生员工返校前的相关要求:
(1)开学前学校采取封闭式管理,实行进校审批、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制度。学校开学报到日之前,学生原则上不得提前返校,确因特殊情况需提前返校,必须经学校审核同意。
(2)在境外的师生暂不返校,已经返沪的须实施为期14天的隔离健康观察后,经新冠肺炎核酸检测正常方可申请返校。
(3)学校师生员工应至少在开学前14天开始开展自我健康观察并自觉做好路途防护。对于来自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须持健康码*绿码或有效健康证明返校报到,并进行14天的自我健康管理;无法提供有效健康证明的师生员工,需要在校外进行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返校。
(4)来自或需要途径中高风险地区师生员工,在该地区恢复低风险级别前暂不返沪。如有个别从中高风险地区返沪的师生员工,要严格执行国家和本市防控要求,由学校在属地联防联控机制下,组织在校外实施14天集中健康管理,实施2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2次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
(5)来自或途径过去21天内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调至低风险地区的师生员工,原则上要进行7天校外(集中)健康观察,期间合理安排1次新冠病毒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的方可申请返校,入校后继续进行7天自我健康管理。
(6)对于本人或共同居住的家庭成员为确诊病例、核酸检测阳性者、疑似病例以及密切接触的师生员工,暂不安排返校报到,直至康复后1个月且核酸检测为阴性的,可以申请返校。
(7)在常态化疫情防控下,请全体师生员工自行筹备口罩。
(8)继续教育学院的学历生严格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各项工作,非学历教育原则上不开展相关培训工作。
(9)对不能如期返校的学生,学校安排远程网络教学服务。
3.返校途中要求:
(1)返校途中要随身携带足量的口罩、速干手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全程佩戴好口罩,做好手卫生。
(2)在公共交通工具上尽量减少与其他人员交流,避免聚集,与同乘者尽量保持距离。尽量避免直接触摸门把手、电梯按钮等公共设施,接触后要及时洗手或用速干手消毒剂等擦拭清洁处理。
(3)如返校途中身体出现发热、干咳、鼻塞、流涕、咽痛等症状应当及时就近就医,如在飞机、火车等公共交通工具上,应当主动配合乘务等工作人员进行健康监测、防疫管理等措施,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学校。
4.校内管理要求:
1.为确保校园安全有序、广大师生的生命安全,在疫情结束前,严控校门口出入管理。学校根据疫情发展情况和上级要求,调整校门开放时段;进校师生须逐一核查身份登记、测试体温、检查随申码(健康码-绿码);校外人员(快递、外卖、学生家长、校外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报到当日陪同的新生家长和车辆一律不得进入校园,学校会安排在校学生志愿者做好新生报到时的引导和服务工作,望新生及家长们能按疫情防控要求配合好学校校门管理工作。
2.进入校园后,全体学生实行每日早晚点名、健康监测,原则上返校后不离沪尽量减少出校,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严格执行出入学校请销假、传染病疫情报告和因病缺勤追踪登记等制度。
3.住宿学生原则上不得离开校园,确需离校外出,应向辅导员申请,分院领导审核后,报学校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备案后方可离校,并做好外出期间个人防护工作。
4.全体教职工应遵守本市疫情防控相关规定要求,做好本人及共同居住家庭成员的健康管理;确因工作需要离开本市,须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并按规定履行请销假手续,返沪后应做好自我健康观察。
5.第三方服务保障人员由后保处参照教职工疫情防控相关要求管理。如工作人员及车辆需进校开展工作,应提前报备学校疫情防控工作小组(海蒙)处,符合疫情防控要求后方可进入校园;校门安保、保洁及餐饮服务人员等工作期间应佩戴口罩。上岗应当穿工作服并保持清洁,定期洗涤、消毒。
五、特别说明
1.“随申码”健康二维码
健康二维码可从微信、支付宝、上海发布 “随申办”中获取;也可手机下载“随申办市民云APP”,获取健康二维码(三选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