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启用学校合同专用章的通知


各学院、部门、处室、中心:
   为了进一步规范学校印章使用管理,决定于2019年4月12日起,学校对外签署的采购合同、经济合同、合作办学等合同均统一加盖学校合同章:“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合同章”,不再使用“上海邦德职业技术学院”公章。合同章由校长办公室负责保存和管理,并于2019年4月12日开始执行。
   从即日起,在CRP系统中申请经济合同用印的,请申请部门勾选“合同专用章”。望相互转告!
   特此通知。

 

 

校长办公室
2019年4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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